学校突出“精理强工、总体规划、分步建设、融合发展”的学科发展思路,搭建理、工、管理、经济、交叉五大学科整体布局,计划先期招收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5个专业本科生,并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开展硕士和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学校不仅规划了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研中心,亦已初步搭建了部分实验平台与理论研究实验室。同时,通过与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中国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顶尖高校、大科学装置和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确保了一流的研究生科研条件。此外,湾大突出“科教产深度融合”新机制,尤其加强 “大学+龙头科技企业”的深度合作,与华为等高科技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探讨校企合作新模式,将为企业输送适应未来、引领未来的高科技人才。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充分发挥中山大学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的优势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中山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本计划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培养目标
面向数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电子信息等方面,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具备家国情怀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解决复杂问题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1.招收博士专业: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
2.招生规模:约42人。
三、学习方式、学位授予及学习地点
1.所录取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学生,学制为4年。
2.中山大学与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科研经费型博士研究生。按照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与中山大学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中山大学进行,论文研究结合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承担的科研任务完成。
3. 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符合所在学科学术成果要求的博士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山大学博士生培养相关规定者,颁发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证书、博士生毕业证书。
4.课程阶段(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由中山大学提供集中住宿和学习的相关条件;其他阶段由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在东莞提供集中住宿和学习的相关条件,并与高校共同负责学生的管理。
四、报考条件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院系的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4月21日起至4月23日24:00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s://enroll.sysu.edu.cn/)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请考生务必在充分了解拟报读导师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和招生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在中山大学报名系统上报名须在“校内专项计划”栏目选择“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专项”,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详见《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69。
3.材料提交
请按照报考学院招生简章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申请材料,并在报名结束三天内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报考中山大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同时申请者须于4月23日24:00前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不含推荐信)。电子版以一个pdf文件的形式发送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生院对应院系邮箱(联系方式见本简章第九节第2项)。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为“姓名+湾大院系+湾大导师姓名”,未提交视为报名无效。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招生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学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审查考核
中山大学与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202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审核分为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由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与中山大学成立的联合工作组组织。
1.材料审查
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请参考我校相关招生学院2025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录取与调档
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工作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官网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签订入学承诺书。
中山大学与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山大学。未按规定调档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
按照中山大学同类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发放为联培博士生专门设立的科研津贴,发放年限不少于基本学习年限。中山大学不再发放奖助学金。
八、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本招生简章由中山大学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分别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联系人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0-31127595 |
lgxyyjsa@mail.sysu.edu.cn |
黄老师 |
数学学院 |
020-84115534 |
姚老师 |
|
物理学院 |
020-84113393 |
phyzs@mail.sysu.edu.cn |
杜老师 |
化学学院 |
020-39339789 |
liyn226@mail.sysu.edu.cn |
李老师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20-39943320 |
wangjj295@mail.sysu.edu.cn |
王老师 |
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0-84113540 |
zhangbh@mail.sysu.edu.cn |
张老师 |
2.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
物质科学学院:
张老师:0769-22898732
Email:zhangyanjun@gbu.edu.cn
理学院:
顾老师:0769-22898721
Email:sciences@gbu.edu.cn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刘老师:0769-22898704
Email:scit@gbu.edu.cn
先进工程学院:
蒋老师:0769-22898756
Email:eng@gbu.edu.cn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官网:https://www.gb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
附件: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中山大学2025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专业及导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