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充分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大湾区大学的优势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大湾区大学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面向智能信息领域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方面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学术创新人才。
一、招生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术学位招生学科为数学(0701),专业学位招生领域为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及学校下达计划确定(不超过40人),联合培养招生导师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考流程
申请人需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的报考条件以及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工作通知中的申请条件。
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报考专业所在院系”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专项计划”选择“大湾区”,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参与联合培养项目招生。
硕博连读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等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执行,“申请-考核”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等按照《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秋季招生 “申请-考核”的工作通知》执行。
三、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1. 联合培养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学生。本专项录取博士生的学籍归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制按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 本专项主要采用“双导师”培养模式,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大湾区大学共同制定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进行,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工作在大湾区大学进行。
3. 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成绩合格、满足所在学科对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者,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四、其它事项
1. 入学时间
本次硕博连读拟录取的申请者在2026年春季学期转为博士学籍,“申请-考核”拟录取的申请者可以选择2026年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 学费与奖助
联合培养博士生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缴纳学费。大湾区大学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发放科研津贴,发放年限不少于基本修业年限。
3. 学习、住宿安排
联合培养博士生第一学年主要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习相应课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提供学习和住宿条件。从第二学年开始,在大湾区大学开展科研学习及毕业论文撰写,大湾区大学在东莞松山湖为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优越的科研、住宿条件。
4. 联合培养博士生人事档案等管理按照高校规定执行。
5. 因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而存在与本简介内容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联系电话:0755-86095820
邮箱:yzbsz@hit.edu.cn
哈工大深圳校区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hitsz.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哈工大校区H栋604
2.大湾区大学
(1)物质科学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8732
(2)理学院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8721
邮箱:sciences@gbu.edu.cn
(3)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8704
邮箱:scit-grad@gbu.edu.cn
(4)先进工程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8756
大湾区大学官网:https://www.gb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