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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2024-2025学年澳门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筹))是一所以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研究为目标,以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宗旨,以研究生培养为起点的公立高水平科研教学机构,也是加速推动大湾区大学筹建工作的支撑实体。大湾区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东莞市人民政府投入保障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中国,辐射全世界,围绕广深港创新走廊的发展构建理工科特色的学科体系,结合国家科学城建设和大湾区发展,以基础扎实、视野开阔、知行合一、融会贯通为目标追求,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具备家国情怀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解决复杂问题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 澳门大学是澳门唯一一所国际化综合性公立大学,创立于1981年,具有多元文化共存的独特优势,实施国际现代大学管理模式,以英语授课为主,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全球竞争力和世界担当的人才。 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推进澳门大学和内地高等学校及研究机构在人才培育和科研方面的深度合作,澳门大学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开展博士生的联合培养项目,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彼此的国际竞争力。 该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度(澳门大学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各配一个导师),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要求并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最终获得澳门大学博士学位。 经与澳门大学协商,现启动2024-2025学年联培博士招生工作,欢迎优秀学子踊跃申请!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1.招生专业:数学。 2.招生规模:最多7人,具体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学制安排 基本学制原则为4年,第一年在澳门大学进行课程学习(全英文授课),第二至第四年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进行科研实践。 三、费用及奖助学金 联培博士生须按照澳门大学相关规定向澳门大学缴纳含学费、住宿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具体参见澳门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进行科研实践时,按照该研究院住宿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 联培博士生第一年将获得以澳门大学研究助理标准的助学金(最高标准12500澳门元/月),由双方院校均摊发放。 第二年起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科研期间,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参照澳门大学研究助理标准为学生发放津贴。 四、 申请条件 学历要求:硕士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取得相应学位),或成绩优异并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本科毕业生。 英语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托福(TOEFL)纸考 550 分/网考 80分及以上; (2) 雅思考试(IELTS)总成绩 6.0 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3) 大学英语六级(CET 6)430分及以上; 注:托福和雅思成绩自考试日期起两年有效。 详细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详见澳门大学官网:《2024/2025 學年哲學博士及其它博士學位課程入學章程》https://grs.um.edu.mo/wp-content/uploads/PhD-Admission-Guidelines-2425_ml_chi.pdf 五、 申请程序 申请者确定符合申请条件后,请参考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筹))理学院数学师资网址:https://www.gbu.edu.cn/menu/120和澳门大学科技學院(Faculty of Science &Technology)数学博士导师名单,见网址:https://grs.um.edu.mo/wp-content/uploads/PhD_admission_requirements__specializations_2425-6.pdf选择配对导师并联系双方导师。 申请者请登录澳门大学申请页面https://grs.um.edu.mo/index.php/prospective-students/doctoral-degrees-programmes/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流程请见(如何申請 - UM GRS),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2月29日00:00前。 申请者在澳门大学系统报名后,请填写《2024-2025学年澳门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博士联培项目学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签字版电子扫描件提交至sciences@gbu.edu.cn,邮件主题请名为“澳大联培-申请人姓名-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筹))理学院数学导师姓名-澳大导师姓名”; 因名额有限,申请人需先联系导师,沟通确定后进行报考。 六、 其他说明 1、所有学历、学位、成绩、语言等信息务必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作假行为,取消资格。 2、报名结束后,双方院校将共同遴选所有申请人,最终录取名单以澳大通知为准。 3、未尽事宜参见澳门大学官网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本招生简章由双方院校分别负责解释。 七、 联系方式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769-22898721;邮箱:sciences@gbu.edu.cn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筹))官网:https://www.gb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5栋19层。 附件:2024-2025学年澳门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博士联培项目学生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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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中山大学2024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是一所以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研究为目标,以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宗旨,以研究生培养为起点的公立高水平科研教学机构,也是加速推动大湾区大学筹建工作的支撑实体。大湾区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东莞市人民政府投入保障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中国,辐射全世界,围绕广深港创新走廊的发展构建理工科特色的学科体系,结合国家科学城建设和大湾区发展,以基础扎实、视野开阔、知行合一、融会贯通为目标追求,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具备家国情怀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解决复杂问题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 学校突出“精理强工、总体规划、分步建设、融合发展”的学科发展思路,搭建理、工、管理、经济、交叉五大学科整体布局,计划先期招收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5个专业本科生,并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开展硕士和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学校不仅规划了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研中心,亦已初步搭建了部分实验平台与理论研究实验室。同时,通过与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中国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顶尖高校、大科学装置和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确保了一流的研究生科研条件。此外,湾大突出“科教产深度融合”新机制,尤其加强 “大学+龙头科技企业”的深度合作,与华为等高科技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探讨校企合作新模式,将为企业输送适应未来、引领未来的高科技人才。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充分发挥中山大学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的优势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中山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本计划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培养目标 面向数学、物理、材料科学方面,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具备家国情怀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解决复杂问题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1.招收学术学位博士专业:数学(070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物理(0702)等。 2.招生规模:约20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三、学习方式、学位授予及学习地点 1.所录取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学生,学制为4年。 2.中山大学与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科研经费型博士研究生。按照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与中山大学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中山大学进行,论文研究结合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承担的科研任务完成。 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符合所在学科学术成果要求的博士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山大学博士生培养相关规定者,颁发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证书、博士生毕业证书。 4.课程阶段(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由中山大学提供集中住宿和学习的相关条件;其他阶段由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在东莞提供集中住宿和学习的相关条件,并与高校共同负责学生的管理。   四、报考条件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招生院系的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即日起至11月27日22:00登录中山大学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 https://oldgms.sysu.edu.cn/web/DcrRegistered.html (注册网址) https://oldgms.sysu.edu.cn/web/(注册后登录网址) 在中山大学报名系统上报名须在 “备注” 栏填写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专项” 。 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详见《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37) 。 3.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上述各项材料请按顺序整合后,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以PDF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招生邮箱gradsch@gb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标注为“姓名+申请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学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五、审查考核 中山大学与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202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审核分为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由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与中山大学成立的联合工作组组织。 1.材料审查 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请参考我校相关招生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录取与调档 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工作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官网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签订入学承诺书。 中山大学与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调档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 按照中山大学同类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发放为联培博士生专门设立的科研津贴,发放年限不少于基本学习年限。中山大学不再发放奖助学金。   八、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本招生简章由中山大学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分别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0-31127595 lgxyyjsa@mail.sysu.edu.cn 黄老师 数学学院 020-84115534 yaolu9@mail.sysu.edu.cn 姚老师 物理学院 020-84113393 phyzs@mail.sysu.edu.cn 杜老师   2.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 材料、物理(凝聚态物理)方向: 张老师:0769-22898732 Email:zhangyanjun@gbu.edu.cn 数学、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理论物理)方向: 顾老师:0769-22898721 Email:sciences@gbu.edu.cn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官网:https://www.gb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5栋19层。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中山大学2024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附件:2024年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导师信息及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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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2023年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数学方向联合培养博士生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2023年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数学方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山大学数学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规定,由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的联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了综合考核复试。现将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 对以上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大学数学学院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提出申诉或质疑。   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 数学学院: 李老师:020-84115534 Email:sxxyyjs@mail.sysu.edu.cn 2.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 理学院数学方向: 顾老师:0769-22898721 Email:sciences@gbu.edu.cn   附件:2023年中山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数学方向联合培养博士生综合考核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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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简介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充分发挥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优势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面向智能信息领域,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方面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学术创新人才。   一、招生领域及方式 本次联合培养招生为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为电子信息(085400)。招生方式为 “申请-考核”制招生,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及学校专项计划确定。报考条件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有关规定(后附)。   二、报考流程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hityzb.hit.edu.cn/zhxy-yjs-zs/common/login?redirectUrl=/yjszs/bsbm/index&params=cGNsYj0y。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25日(报名系统标注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5日),网上报名前需将“大湾区联合培养-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发送至邮箱yzbsz@hit.edu.cn及osr@gbu.edu.cn,网上报名时“报考研究方向”须填写“哈工大-大湾区高研院联合培养”,并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参与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招生导师名单如下: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合作导师名单:李晓明,诸葛海,徐志伟,李启亮,王煜,殷建平。   具体考核及录取流程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yzb.hit.edu.cn/2023/0407/c8824a302747/pagem.htm)执行。   三、学习方式、学习地点及学位授予 1、所录取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学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2、按照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进行,论文研究结合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的科研任务完成。 3、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满足所在学科对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者,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历学位证书。   四、其它事项 1、学费与奖助 学费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同类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将给参与科研任务的联培博士研究生发放科研津贴,发放年限不少于基本学习年限。 2、学习安排 2023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主要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习相应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开展科研学习及毕业论文撰写。 3、食宿安排 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学习期间,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将在东莞松山湖为2023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供优越的科研、生活条件,并与高校共同负责学生的管理。 4、本简介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五、联系方式 1.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 联系电话:0769-22898725 邮箱:osr@gbu.edu.cn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官网:https://www.gb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5栋1906 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联系电话:0755-86095820 邮箱:yzbsz@hit.edu.cn 哈工大(深圳)研招网:https://yzb.hitsz.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哈工大校区H栋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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