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2024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介
2024/04/24 来源: 编辑:


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充分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和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的优势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面向智能信息领域,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方面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学术创新人才。


一、招生计划

本次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类型为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为电子信息(085400)、机械(085500),招生计划不超过20,联合培养招生导师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招考须知规定的有关条件。

2.申请者须具备在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完成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业的学习经历。

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三、报考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26日,请考生将姓名、身份证号、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硕士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学科及报考导师、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邮箱yzbsz@hit.edu.cn,并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研究方向”须填写“哈工大-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

考核及录取流程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学习方式、学习地点及学位授予

1、本专项录取博士生的学籍归属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等其他要求按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本专项主要采用“双导师”培养模式,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制定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深圳校区进行,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工作在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进行。

3、联合培养博士生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条件的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

五、其它事项

1、学费与奖助

录取后的考生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缴纳学费。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发放科研津贴,发放年限不少于基本修业年限。

2、学习安排

联合培养博士生第一学年主要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习相应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开展科研学习及毕业论文撰写。

3、住宿安排

在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学习期间,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将在东莞松山湖为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优越的科研、生活条件。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管理按照高校规定执行。

5、因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而存在与本简介内容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必要内容将及时对外公布。

六、联系方式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联系电话:0755-86095820

邮箱:yzbsz@hit.edu.cn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hitsz.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哈工大校区H604

2.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

电子信息领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8704

邮箱:scit@gbu.edu.cn

电子信息领域(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领域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8725

邮箱:gradsch@gbu.edu.cn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大湾区大学)官网:https://www.gb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



附: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及大湾区大学(筹)简介

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是一所以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研究为目标,以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宗旨,以研究生培养为起点的公立高水平科研教学机构,也是加速推动大湾区大学筹建工作的支撑实体。大湾区大学(筹)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东莞市人民政府投入保障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中国,辐射全世界,围绕广深港创新走廊的发展构建理工科特色的学科体系,结合国家科学城建设和大湾区发展,以基础扎实、视野开阔、知行合一、融会贯通为目标追求,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具备家国情怀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解决复杂问题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

学校突出“精理强工、总体规划、分步建设、融合发展”的学科发展思路,搭建理、工、管理、经济、交叉五大学科整体布局,计划先期招收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5个专业本科生,并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开展硕士和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学校不仅规划了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研中心,亦已初步搭建了部分实验平台与理论研究实验室。同时,通过与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中国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顶尖高校、大科学装置和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确保了一流的研究生科研条件。此外,湾大突出“科教产深度融合”新机制,尤其加强 “大学+龙头科技企业”的深度合作,与华为等高科技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探讨校企合作新模式,将为企业输送适应未来、引领未来的高科技人才。


附件:

联合培养招生导师名单